7月10日,西安市城管執法局發布174處夏秋季瓜果臨時銷售點,在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的同時,暢通農產品銷售渠道,方便市民生活。
據悉, 本次發布的174處夏秋季瓜果臨時銷售點中,新城區有12處、碑林區22處、蓮湖區6處、雁塔區10處、灞橋區24處、未央區21處、臨潼區11處、高陵區6處、周至縣7處、藍田縣3處,高新區16處、浐灞國際港6處、西咸新區10處、長安區20處。
據市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季節特點,結合夏、秋季占道經營管控形勢,設置瓜果臨時銷售點旨在從“疏堵結合、從嚴管理、便民利民、控制數量、定點定時”的角度出發,提升城市管理服務水平。
所有設置的臨時銷售點要劃線定位,在明顯位置設置大小適宜的標識牌,注明銷售點的基本情況和管理要求,不得占壓盲道,影響交通秩序和行人通行。各區、縣城管執法隊員要加強瓜果臨時銷售點周邊占道經營的整治力度,勸導流動瓜果商販進入臨時銷售點內或已經批準設立的蔬菜早市內從事經營活動。對拒不聽勸導的,可依法予以清理取締。在每處瓜果臨時銷售點安排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值守或巡回檢查,嚴禁任何單位收取攤位費用。
在臨時銷售點增設生活垃圾裝收設施,增加環衛保潔人員,加強清掃保潔和垃圾清運,確保臨時銷售點的垃圾日產日清。臨時銷售點內的經營戶應將瓜果皮屑等垃圾裝入垃圾袋中,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內,嚴禁隨意丟棄。環衛保潔人員定時清理垃圾收集容器,確保容器內垃圾不溢出。對于可回收垃圾,應進行分類收集和處理,以提高資源利用率。
據悉,臨時銷售點的設置將持續至10月15日。(記者 張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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